岩村通俊•七言诗

岩村通俊(1840年7月8日-1915年2月20日)是日本武士、官僚、政治家。担任鹿儿岛县令和第一任北海道厅长官等。号贯堂,素水为俳号。荣典是正二位勋一等男爵。

人物

明治时代担任农商务大臣、宫中顾问官、北海道厅长官。调查作为开拓官僚赴任的北海道,向政府推动设置北海道厅的必要性,成为第一任北海道厅长官。

生涯

以土佐藩陪臣岩村英俊为父亲,作为长子在土佐国(现在的高知县)宿毛出生的通俊,在酒井南岭下学习学问,在冈田以藏下学习剑术。明治2年(1869年)就职于政府,担任听诉讼司法官、箱馆府权法官开拓判官。

開拓官僚

明治4年(1871年),作为开拓判官开始着手札幌的开发。区划仿照京都作为条·丁目,为了减少当时重要灾害的火灾,开始拆除草棚。这时的拆迁手法是先发出拆迁通知书后故意放火引起火灾。因此,这被称为“御用火灾”,也就是说因为是纵火,所以通俊当时做好了辞职的觉悟。但是,据说札幌的消防队在此时设置之后火灾减少了。

期间,他晋升为开拓大法官,为不断增加的移居者和土木工人设立了游园。让部下薄井龙之建造欢乐地,取一个字作为“薄野游廓”。也就是后来的“芒草”(由来也有不同的说法)。

历任各地县令

明治6年(1874年)7月被任命为佐贺县权令,在该地取得了治绩。被召回中央成为工部省出仕后,在后任佐贺县权令中推举弟弟岩村高俊,被允许。

明治9年(1876年),担任山口地方法院院长,明治10年(1877年)发生西南战争,通俊作为鹿儿岛县令赴任。据说通俊此时得到军部的谅解,将敌将西乡隆盛的遗体郑重地葬在鹿儿岛净光明寺。

在鹿儿岛县令中取得功绩的通俊晋升为元老院议员、会计检查院院长,明治15年(1882年)成为冲绳县令。

北海道庁設置

在2年的冲绳县令之后成为司法大辅,向政府说明开拓北海道的重要性,推动北海道厅的设置。明治19年(1886年)设立了北海道厅,通俊被任命为第一任长官。作为长官担任北海道开拓之职,构想在旭川市设置继东京、京都之后的“北京”。

经大臣向华族

明治21年(1888年)将长官更换为永山武四郎,就任元老院议员。明治22年(1889年)12月24日,担任第一次山县内阁的农商务大臣。大臣卸任后历任宫中顾问官、贵族院议员、御料局长、锦鸡间祗候[3]。明治29年(1896年)6月5日因功将男爵叙爵列为华族[4]。第二年12月28日获得勋章一等瑞宝章。明治33年(1900年),朝鲜京釜铁路公司成立,就任常务理事。明治37年(1904年)6月23日,获得勋章一等旭日大绶章。大正4年(1915年)2月20日,在东京府东京市小石川区小石川丸山町(现在的东京都文京区千石三丁目)的家中去世。享年76岁。墓地是东京都谷中墓地。
为表彰通俊的功绩,供奉在旭川市的北海道神宫末社开拓神社·上川神社,在旭川市常磐公园、札幌市大通公园、札幌市圆山公园建立了铜像。高知县宿毛市的旧岩村邸设置了纪念碑。